2025年底,杭州某服装供应链企业因税收大数据预警触发税务稽查立案,面临偷税定性、虚开刑事追诉及巨额罚款三重风险。和创企赢财税集团在接案后72小时内启动紧急响应,通过风险分级评估、资金流水全量梳理、进销存实物流重建、虚开发票溯源等手段,协助企业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823万元,并成功争取到不予行政处罚、不予移送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纳税信用等级保持B级。
客户名称:杭州XX服饰有限公司(为保护客户商业隐私,以下简称“B公司”)
行业:服装批发零售+直播供货,集设计、生产、批发于一体
经营规模:2023年至2025年,为杭州九堡、乔司等直播基地的数十名主播供货,年出货量约300万件,市场估计年交易额在1.2亿元以上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
纳税信用等级:B级
B公司是典型的“前店后厂”模式——在四季青服装市场设有批发档口,在临平拥有自有工厂,同时为多个直播平台腰部主播提供“一件代发”服务。实际控制人刘某从事服装行业已逾二十年。
1. 风险触发
2025年底,B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发出的《税务检查通知书》,被正式立案检查,检查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知书要求企业在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供全部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
本次稽查立案系浙江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比对触发预警:
年度销售额异常:B公司申报销售额约3800万元,但依据快递发货面单数据估算,实际销售额约1.1亿至1.3亿元,差异近3倍;
增值税税负率偏低:B公司增值税税负率仅1.1%,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率2.8%至3.2%;
进销匹配度异常:企业进项发票以面料采购为主,但物流发货量巨大、开票数量极少,进销严重不匹配。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调取了与B公司关联的16个个人银行账户(含实际控制人刘某本人及其亲属、核心员工)的流水数据,发现2023年至2025年期间,上述账户合计收到来自各地直播机构、主播个人及档口客户的转账款项约870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亦未进行纳税申报。
2. 企业面临的困境
接到《税务检查通知书》后,B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陷入极大恐慌。经与财务人员初步梳理,发现以下问题:
B公司长期以来将直播供货、档口批发等不需要开票的客户收入全部通过私人账户收取,从未入账申报,三年累计“体外循环”资金达8700万元;
公司内账(真实记录)和外账(用于申报)严重脱节,财务人员无法清晰说明哪些私户收款已入内账、哪些连内账都未记录;
经初步自查,B公司还存在为满足直播客户开票需求、从外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及金额约1200万元。这意味着除偷税风险外,企业还面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追诉风险——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税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公司通过我们之前老客户转介绍,紧急联系和创企赢财税集团。我们立即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启动“紧急救援+全面合规”服务方案。
第一步:紧急评估,争取时间窗口(接案后72小时内)
和创企赢团队在接案后72小时内完成风险分级评估,将B公司面临的风险划分为三个层级:
刑事风险:对外购买虚开发票1200万元,涉及税额约156万元,已超过“数额较大”标准,存在移送公安机关的可能;
行政风险:私户收款8700万元未申报,面临偷税定性及0.5至5倍罚款;
经营风险:纳税信用降级将影响后续与直播平台的合作。
基于上述评估,和创企赢制定了“核心化解刑事风险、主动争取行政从宽、彻底解决历史问题”的三步走策略。与此同时,团队依法向稽查局提交书面材料,说明企业账务体系混乱、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全面梳理,成功争取到延长检查期限30日。
第二步:全面清账,还原真实经营数据
在延长的检查期限内,和创企赢团队开展了以下工作:
资金流水地毯式梳理:调取B公司全部对公账户、刘某及其亲属等16个私户、支付宝及微信商业版等第三方账户,对三年间19.6万笔交易流水进行逐笔比对和分类归集。最终精确锁定:未申报私户收款8732.65万元,其中已入内账但未申报213.80万元,既未入内账也未申报的“纯体外”资金8518.85万元;
进销存实物流重建:联合物流公司调取B公司2023年至2025年的全部发货数据(圆通、中通、顺丰等),结合工厂排产记录和面料采购记录,重建真实的“采购—生产—销售—发货”全链条数据;
虚开发票溯源:逐一梳理B公司2023年至2025年接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比对,锁定涉嫌虚开的发票共47份,涉及金额1216.73万元、税额158.17万元。其中32份存在“资金回流”痕迹(即B公司将款项付给开票方后,开票方通过私户将大部分款项转回),属于典型的“买单虚开”;
证据链全面归集:对每一笔未申报收入和每一份涉嫌虚开的发票,均整理出“订单—发货—收款—入库—记账”的完整证据链,确保数据可验证、可追溯。
第三步:主动申报补缴,争取从宽处理
在完成全面清账后,和创企赢团队协助B公司在提交自查报告前先行补缴全部未申报收入对应的税款及滞纳金:
增值税及附加:约1045万元
企业所得税:约392万元
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三年累计):约386万元
合计补缴:约1823万元
随后,团队协助B公司向稽查局提交《自查报告》及全套证据资料,详细说明未申报收入的形成原因——系服装行业“不开票不申报”的行业陋习所致,非有组织偷逃,并附上整改承诺。同时主动说明虚开发票问题,提交《虚开发票情况说明》及资金回流证据,自认过错并请求从轻处理。
在补缴安排方面,和创企赢协助企业向稽查局申请分期缴纳,提交了企业现金流测算表和未来半年回款计划,最终获批首期缴纳800万元,余款分4个月缴清。
第四步:法律论证,化解刑事风险
和创企赢会计师团队向稽查局及公安机关提交了专业法律意见,核心论证思路包括:B公司购买发票系应直播客户开票要求,并非以骗取国家税款为主要目的,且企业实际有真实货物交易,与“无货虚开”有本质区别;B公司系在税务机关尚未发现虚开问题前主动坦白说明,符合《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国家税款损失已通过补缴得到全额弥补,社会危害性已消除。基于上述论证,建议不予移送或移送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步:建立合规体系,防范再次发生
案件处理完毕后,和创企赢协助B公司建立了长效合规机制:
拆除“两本账”,统一使用规范的财务软件,所有收支100%通过对公账户和已备案的合规私户处理;
建立“开票需求—采购匹配—四流合一”的发票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虚开行为;
和创企赢受托担任B公司常年税务顾问,每季度进行一次税务健康检查。
和创企赢在本案中协助B公司整理并提交了以下核心文件:
《税务自查报告》
《虚开发票情况说明》及资金回流证据材料
三年间19.6万笔交易流水的比对归集表
进销存全链条数据重建报告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完税凭证
法律意见书(含自首情节论证及不予移送法律依据)
| 项目 | 原可能结果 | 实际结果 |
| 补缴税款及之滞纳金 | 约1823万元 | 1823万元(已全部缴纳,分期执行) |
| 行政罚款 | 偷税额0.5至5倍,约2180万至1.09亿元 | 50万元(仅对部分申报瑕疵处以0.5倍罚款) |
| 偷税定性 | 定性偷税,依法移送 | 不定性偷税,按“申报不实”处理 |
| 虚开发票刑事责任 | 移送公安,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 | 不移送公安,行政处罚了结 |
| 纳税信用等级 | 降至D级 | 保持B级(未降级) |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最终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中认定:“鉴于你公司在检查期间能够主动配合、如实说明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B公司完全免除了偷税定性,罚款金额由数千万降至50万元。公安机关最终决定不予立案,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案件处理完毕后,和创企赢在合规基础上协助B公司重新梳理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每年合法节税约230万元。合规后的B公司顺利通过了直播平台的“品牌供应商”资质审核,2026年上半年订单量同比增长40%。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完税凭证(合计1823万元)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
B公司2026年上半年平台订单增长数据
为保护客户商业隐私,案例中的企业名称、人员信息、账户信息及部分经营数据均已做脱敏处理。案例内容基于和创企赢财税集团真实服务项目整理,仅用于展示企业合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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