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准备设立或已经持有荷兰 BV 的中国股东:这条规则并不只是一个数字,更关系到工资、分红以及后续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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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记住 4 个核心结论
① 只要你在荷兰 BV 中持有重大股权,并且实际为公司工作,就需要重点关注 DGA 通常薪资规则;② 2026 年法定基准提高到 €58,000,但这不是所有 DGA 都必须机械适用的绝对最低工资;③ 如果你想低于 €58,000,关键不在“想不想”,而在能否证明最可比岗位本身就值更低;④ 中国股东如果长期在荷兰境外工作,还要把“工资定多少”和“工资在哪国纳税”分开看。
一、 哪些人会被这条规则管到?
最常见的情形是:你本人在荷兰 BV 中拥有重大股权,同时又实际为公司工作,例如担任董事、负责业务管理、销售、运营、财务决策或对外签约。对 BV 股东来说,所谓“重大股权”,通常是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与税务伴侣合计持有至少 5% 的相关权益。
所以,一人 BV、家族 BV,以及通过 holding 持有运营公司的股东董事,往往都在这项规则的重点关注范围内。真正的判断核心不是职位名称,而是“有重大股权 + 实际提供劳动”。
二、 2026 年的 €58,000,到底该怎么理解?
很多人会把 2026 年的 €58,000 理解成“所有 DGA 的绝对最低工资”,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更准确的理解是:€58,000 是荷兰税务局在 2026 年使用通常薪资规则中的一个重要法定基准,但实际工资仍应结合可比岗位、公司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实务中,税务局通常会综合看三个标准,并以其中较高者作为判断起点:
序号 | 判断标准 | 实务理解 |
1 | 最可比雇佣岗位的工资 | 市场上没有重大股权关系、但工作内容和责任最接近岗位的合理年薪。 |
2 | 公司或关联公司最高薪员工的工资 | 如果公司内部已有高薪员工,这一水平也可能影响 DGA 的通常薪资。 |
3 | 2026 年法定金额 | €58,000。 |
这里最容易踩坑
如果你是全职经营 BV,市场上同等职责的职业经理人年薪明显高于 €58,000,那么只发 €58,000 并不当然安全。反过来,如果你投入时间有限,且能拿出可靠的市场薪资资料证明最可比岗位本来就更低,才有机会采用更低的通常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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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什么情况下可以低于 €58,000?
可以低于,但前提不是“公司刚成立”“资金紧张”或者“我想先不发工资”,而是你必须能证明:最可比雇佣岗位的合理工资本身就更低。也就是说,低于 €58,000 不是口头解释的问题,而是证据问题。
建议至少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 岗位职责和实际承担的管理责任;
• 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参与业务的深度;
• 行业、公司规模和业务复杂度;
• 可比岗位的市场薪资资料;
• 本公司及关联公司最高薪员工情况。
另外,€5,000 的特殊规则也常被误解。它并不是“任何 DGA 都可以先按 €5,000 发工资”,而是只有在全年合理通常薪资本身就不超过 €5,000 的极少数情况下,才可能适用。并且这个判断要按相关工作的整体情况合并看,不是每一家 BV 都单独拥有一个 €5,000 额度。
四、 2026 年值得特别留意的 3 个更新点
• 法定基准提高到 €58,000,较 2025 年的 €56,000 上调 €2,000。
• 初创企业旧放宽已经退出,2026 年不能再简单套用“startup 可按最低工资”的旧说法。
• BV 正式完成公证设立前的“前置期间”,通常不适用通常薪资规则。
此外,如果你采用 holding + operating company 等多层架构,也不能简单理解成“每家公司都单独发一份 €58,000”。这类结构要结合实际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安排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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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工资和分红,应该怎么搭配理解?
很多股东最关心的是:“我能不能不发工资,直接分红?”从合规角度看,这个问题的正确顺序应当是:先判断合理的 DGA 工资,再在 BV 有可分配利润且符合公司法程序的前提下考虑分红。
因此,“0 工资 + 全部分红”通常不是一个可以长期直接套用的方案。如果工资明显低于税务上应有的水平,税务局可以按虚拟工资进行调整,并要求公司更正相关工资税处理;严重情况下还可能产生税息或罚款。
六、 中国股东最容易忽略的,是跨境这一层
很多中国股东设立荷兰 BV 后,董事本人长期居住在中国、匈牙利或其他国家,并不在荷兰日常办公。这个时候要把两个问题分开:第一,工资金额怎么定;第二,这笔工资最终在哪个国家纳税、是否需要荷兰工资税处理。
也就是说,“我不在荷兰”并不等于“完全不用管 DGA 工资”,但同样也不能把荷兰本地股东董事的发薪模式原封不动地照搬到跨境董事身上。跨境情形通常还要结合税务居民身份、实际工作地点、税收协定以及社会保险规则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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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最后,给中国股东一个最实用的操作思路
1. 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重大股权 + 实际为 BV 工作”的情形;
2. 再做三个标准比较:最可比岗位、最高薪员工、€58,000 法定基准;
3. 如果拟低于 €58,000,提前准备好岗位、工时和市场薪资证据;
4. 跨境董事先确认税务居民身份和工作地点,再决定 payroll 处理方式;
5. 工资与分红分别规划,不要把分红当成工资的替代方案。
一句话总结
2026 年的重点,不是简单记住“€58,000”这个数字,而是先判断自己是否适用,再判断工资应该如何确定,最后把证据和发薪流程做规范。对于中国股东来说,只要把“通常薪资”“分红安排”“跨境纳税”三件事分开看,很多问题就会清楚得多。
资料依据:荷兰税务局 2026 年度公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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