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本月连发3文,有关退税政策!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2024年1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连发3文:
财关税〔2024〕1号《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4〕2号《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1号《关于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的通知》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财关税〔2024〕1号,把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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